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豫1403知民初292号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雷军,该公司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谢兰成,北京升祺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朱权威,男,汉族,1988年7月3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本院在审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朱权威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