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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与寿县瓦埠镇好又多连锁超市素棉加盟店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皖04执101号
案件名称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与寿县瓦埠镇好又多连锁超市素棉加盟店结案通知书
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寿县瓦埠镇好又多连锁超市素棉加盟店;张素棉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04执101号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寿县瓦埠镇好又多连锁超市素棉加盟店(被执行人):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与寿县瓦埠镇好又多连锁超市素棉加盟店侵害商标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00元。

本院已于2020年6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

至此,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皖04民初19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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