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3民初51号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住所地:韩国首尔市江南区大峙洞946-1番地格拉斯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郭锡玕,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冬梅,山东龙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娜,山东龙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店美食街阅美化妆品店,经营场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王府井广场名店街B07苏菲亚婚纱对面。
经营者:吕慧操,男,1972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与被告张店美食街阅美化妆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0日立案。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于2020年7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撤诉。
案件受理费748元,减半收取计374元,由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