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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岗区亿聚电子产品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3民初3677号
案件名称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岗区亿聚电子产品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2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亿聚电子产品商行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初3677号原告: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国民技术大厦1302。

法定代表人:尤广国,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卞珊珊,辽宁创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龙岗区亿聚电子产品商行,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鸿基中路6号深圳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壹层H区05和06号。

负责人:林聪。

原告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龙岗区亿聚电子产品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163005××××.4)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

诉前调解期间,原告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深圳唐恩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因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本案免交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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