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湘12执120号
案件名称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和美酒店管理;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12执120号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经营者曾俊):申请执行人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经营者曾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7日作出的(2018)湘12民初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经营者曾俊)于2020年9月14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经营者曾俊)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30000元;

申请执行人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放弃(撤回)(2018)湘12民初2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其他权益;

执行费500元由被执行人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经营者曾俊)承担]。

2020年9月14日被执行人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经营者曾俊)向本院交纳执行标的款30500元。

本院依法收取了被执行人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经营者曾俊)执行费500元,向申请执行人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发放了执行标的款30000元。

另外,被执行人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于2019年8月19日注销,注销原因:停止经营。

2020年8月20日经现场调查被执行人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已停止经营。

综上,申请执行人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洪江区俊民快捷宾馆(经营者曾俊)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