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2执131号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荷塘区佳益康副食品店、周武中: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荷塘区佳益康副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本院作出的(2018)湘02民初204号民事判决。
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强制执行。
现经本院协调,被执行人已全部自动履行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特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2执131号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荷塘区佳益康副食品店、周武中: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荷塘区佳益康副食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本院作出的(2018)湘02民初204号民事判决。
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强制执行。
现经本院协调,被执行人已全部自动履行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特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