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96执1号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博牛饮品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济源市博牛饮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1486元,其中,本金100000元,执行费1486元。
至此,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济源市博牛饮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96执1号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博牛饮品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济源市博牛饮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1486元,其中,本金100000元,执行费1486元。
至此,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济源市博牛饮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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