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厦门彰泰隔热膜有限公司与南昌市西湖区宝源综合大市场万佳膜业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赣0192民初406号
案件名称厦门彰泰隔热膜有限公司与南昌市西湖区宝源综合大市场万佳膜业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6-1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厦门彰泰隔热膜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区宝源综合大市场万佳膜业经营部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赣0192民初406号原告:厦门彰泰隔热膜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同安区柯镇洪塘头一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张鸿图,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龚毅铭,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昌市西湖区宝源综合大市场万佳膜业经营部,经营场所:南昌市西湖区宝源综合大市场A区1栋一层20号。

经营者:时波,男,1978年9月30日生,汉族,住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

原告厦门彰泰隔热膜有限公司诉被告南昌市西湖区宝源综合大市场万佳膜业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厦门彰泰隔热膜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厦门彰泰隔热膜有限公司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厦门彰泰隔热膜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原告厦门彰泰隔热膜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