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604民初3171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结芳,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孔颖姿,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顺德区龙江镇母婴都市婴儿用品店,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注册号440××××××××2278。
经营者:尤锡山。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诉被告顺德区龙江镇母婴都市婴儿用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1日立案。
原告于2021年4月26日以书面向本院申请减少诉讼请求至10000元,并以原被告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书面向本院提出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在法庭调查终结前申请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并撤回起诉,是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亦未损害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预交的受理费1050元,本院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金额计算退还1025元,剩余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25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