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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正云、杨正兵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苏1181执恢584号
案件名称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正云、杨正兵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7-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杨正云;杨正兵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181执恢584号杨正云、杨正兵:申请执行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正云、杨正兵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该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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