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1执3988号 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彭山顺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川01民初3162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眉山市彭山顺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4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说明被执行人眉山市彭山顺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向其完全履行前述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请求结案。
被执行人眉山市彭山顺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向本院缴纳了案件执行费350元,案件执行费已依法上缴国库。
据此,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