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1081执3787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组织机构代码:601682537。
法定代表人姚奎章。
被执行人温岭市新河金广自选商店,住所地温岭市新河镇城东村新浦路2号,组织机构代码:MA2G7UPC2。
法定代表人陈君敖。
被执行人陈君敖,男,1975年9月15日出生,住温岭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岭市新河金广自选商店、陈君敖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