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14执85号申请执行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情缘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2019年2月11日作出(2018)豫14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
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经审查,本院予以准许。
该案已按法定程序执行完毕,通知结案。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14执85号申请执行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情缘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2019年2月11日作出(2018)豫14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
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经审查,本院予以准许。
该案已按法定程序执行完毕,通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