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8执38号东莞市七好服饰有限公司刘斌: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七好服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1日履行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8知民初1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还款义务。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8执38号东莞市七好服饰有限公司刘斌: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七好服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1日履行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8知民初1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还款义务。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