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鲁01执996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1民初1452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宁阳儒商新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缴纳诉讼费的义务,本院于2020年5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
现宁阳儒商新时代商贸有限公司主动缴纳诉讼费,本案执行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2020)鲁01执996号案件执行完毕。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鲁01执996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1民初1452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宁阳儒商新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缴纳诉讼费的义务,本院于2020年5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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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2020)鲁01执996号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