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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荣与广州唯心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粤0112民初480号
案件名称张玉荣与广州唯心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3-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张玉荣;广州唯心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112民初480号原告:张玉荣,女,1984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晋江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莎莎,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邱钦雄,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唯心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甘涌村东涌一横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湛柱锋,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单嘉妍,广东绿儒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志培,广东绿儒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玉荣与被告广州唯心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7日立案受理。

原告张玉荣于2021年3月19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张玉荣申请撤回本案起诉,系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当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玉荣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张玉荣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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