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付子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17民初266号
案件名称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付子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0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付子原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17民初266号 原告: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中信南航国际广场**。

被告:付子原,男,1978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原告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付子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7日立案。

原告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5日以双方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