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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布艺商店、王新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豫01执721号
案件名称关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布艺商店、王新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7-0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布艺商店;王新学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01执721号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布艺商店、王新学:关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布艺商店、王新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827元。

2020年7月2日,王新学向本院支付执行款3827元,并交纳执行费50元,该款已向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还。

至此,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2019)豫01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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