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01执721号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布艺商店、王新学:关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布艺商店、王新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827元。
2020年7月2日,王新学向本院支付执行款3827元,并交纳执行费50元,该款已向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还。
至此,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2019)豫01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01执721号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布艺商店、王新学:关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布艺商店、王新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3827元。
2020年7月2日,王新学向本院支付执行款3827元,并交纳执行费50元,该款已向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还。
至此,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2019)豫01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