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2071民初11119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稳,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山市坦洲镇达鸿文具商行,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之三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5100664X。
经营者:黄洪鑫,男,1986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公民身份号码445************934。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坦洲镇达鸿文具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4日立案。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自由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为650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