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吕文虎、文登区葛家镇仁程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1002执2457号
案件名称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吕文虎、文登区葛家镇仁程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0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文登区葛家镇仁程超市;吕文虎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鲁1002执2457号申请执行人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迎宾路。

法定代表人石磊,董事长。

被执行人文登区葛家镇仁程超市,住所地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

被执行人吕文虎,男,1970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文登区米山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吕文虎、文登区葛家镇仁程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的(2018)鲁1002民初4399号民事判决书一案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元,上述款项扣除本案执行费**元后,余款**元已经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故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8)鲁1002民初439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