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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冀0433刑初62号
案件名称高华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馆陶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0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高华

案由

案由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全文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433刑初62号 被告人高华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经本院审理,于2020年8月3日作出刑事裁定书。

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 原刑事裁定书第一页第三行“(2020)馆刑初字第62号” 现更正为(2020)冀0433刑初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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