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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同乐超市、王学菊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0591执3587号
案件名称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同乐超市、王学菊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0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已隐藏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591执3587号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同乐超市:申请执行人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同乐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808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9808元。

本院已于2020年9月8日将上述款项退付申请执行人。

至此,青花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591民初566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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