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肖红卫与南康区俊坤家具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赣01民初272号
案件名称肖红卫与南康区俊坤家具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1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肖红卫;南康区俊坤家具厂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赣01民初272号 原告:肖红卫,男,1972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邱际平,江西南芳(南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宪荣,江西南芳(南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康区俊坤家具厂,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经营者:罗文俊。

原告肖红卫与被告南康区俊坤家具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肖红卫申请将其第二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开支为50000元整”。

此后,原告肖红卫于2020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肖红卫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肖红卫撤诉。

案件受理费1617元(肖红卫已预交)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肖红卫负担,退回原告肖红卫1092元。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