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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周树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渝05民初2189号
案件名称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周树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1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周树君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渝05民初2189号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道9号新东海商业中心13楼1303室,公司编号1996555。

法人代表:郑波,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承祥,山东博睿(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树君,男,1982年8月17日出生,系荣昌区昌元街道万客源食品超市经营者,经营场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富安北路****,。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树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1日立案。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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