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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高风兰侵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豫01执恢310号
案件名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高风兰侵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0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高风兰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01执恢310号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高风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高风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郑知民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0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高风兰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0)豫01执恢310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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