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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辉煌皮具服饰有限公司与李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1972民初9206号
案件名称广州市辉煌皮具服饰有限公司与李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0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市辉煌皮具服饰有限公司;李琴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1972民初9206号原告:广州市辉煌皮具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国道嘉禾路段旺岭1号B栋1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16R。

法定代表人:王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世雄,广东经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琴,女,1989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公民身份号码为430************121。

原告广州市辉煌皮具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3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李琴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市辉煌皮具服饰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李琴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广州市辉煌皮具服饰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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