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1执980号上海蔓楼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荣萍服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上海蔓楼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荣萍服饰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苏01民初202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现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由,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1月19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南京荣萍服饰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30461.79元,其中128632.79元(赔偿款及迟延履行金)已给付上海蔓楼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案执行费应收1829元已由南京荣萍服饰有限公司缴纳。
至此,本院(2019)苏01民初202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