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9知民初163号原告:宿州市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蛹桥区外环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城**27-29。
法定代表人:袁文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帅兵,河南启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濮阳市百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濮阳市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电子商务产业园A-l。
法定代表人:常彦福。
被告:常彦福,男,汉族,1980年10月11日生,住濮阳市华龙区。
原告宿州市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濮阳市百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常彦福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7日立案。
宿州市涛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侵权赔偿金300万元及原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5万元(含公证费20200元,购买侵权产品2183元,剩余为律师费);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13年4月24日完成开发了一款名为“公众平台自助开源引擎软件(简称“微擎”)”,该微擎系统为微信小程序提供底层搭建平台,目前,微擎系统在微信小程序搭建平台市场占有率为80%以上。
禾匠商城软件是在微擎系统平台上扩展应用软件,用于微信商城的搭建,原告为禾匠商城软件的独占许可人,享有合法权利。
禾匠商城软件有两个版本V1.6.1(俗称V3)和V4.0(俗称V4),禾匠商城软件V3于2017年7月14日开发完成,于2017年7月17日公开发表并售卖;
开源版售价为人民币23113元;
禾匠商城V4是禾匠商城V3的升级版,于2019年6月1日开发完成,于2019年6月1日公开发表并售卖。
开源版售价为人民币55564元。
禾匠商城软件出售后,权利人对禾匠商城软件进行了三百多次修复,使该软件功能俱全、操作流畅、服务一流,被誉为微信商城搭建软件产品第二,受到广大商家的青睐。
2020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濮阳市百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被告常彦福个人注册的网站上开设百码云软件商城大量低价出售禾匠商城企业开源码,其中包括禾匠商城V4软件14个版本,禾匠商城V3软件7个版本,销量一共高达785件,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致使原告销售量严重下滑,无法收回研发成本,也无法支撑二次研发费用。
被告明知原告的禾匠商城软件受法律保护,价格高昂,为谋求私利,将原告禾匠商城软件破解后进行低价售卖牟取暴利,侵犯了原告的软件著作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修改权等多项权利。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发生在河南省辖区内有关计算机软件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本案应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本院并无管辖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