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06执91号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浚县卫贤镇启风床上用品门市部:本院在执行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浚县卫贤镇启风床上用品门市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9)豫06知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浚县卫贤镇启风床上用品门市部就执行事项达成和解,现被执行人已将和解款项6500元交至本院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放弃主张其余执行款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9)豫06知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