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582民初15111号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
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鹤洞路30道5,**[(Nonhyeon-dong.YangjinPlaza)6F.5.Hakdong-ro30-gil.Gangnam-gu.Seoul.RepublicofKorea],营业执照注册编号211-87-50168。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国平,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转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杰名,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晋江市青阳袋鼠婴儿用品商行。
经营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宝龙广场D20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82MA31318HJC2M。
经营者:洪燕玲,女,1986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晋江市青阳袋鼠婴儿用品商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
2020年12月25日,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的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