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1执恢22号 福库电子株式会社、佛山市雷恩电器有限公司、石银珍、姬燕招: 申请执行人福库电子株式会社与被执行人佛山市雷恩电器有限公司、石银珍、姬燕招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6)粤73民初2117号民事判决及本院(2018)粤01执异922号执行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8年5月22日以(2018)粤01执2568号立案强制执行,后于2018年11月2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2月2日,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
2019年3月12日,被执行人佛山市雷恩电器有限公司向本院缴纳163073.5元。
2019年3月22日,本院将160762.5元作为执行款发放申请执行人,2311元作为执行费上缴国库。
2019年3月20日,被执行人佛山市雷恩电器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承诺书,承诺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福库电子株式会社名称为“电压力保温锅”、专利号ZL201030183934.6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