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云01执1628号申请执行人: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2101623207P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被执行人:官渡区桔天办公用品经营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雨龙路1853号。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的(2019)云01民初367号民事判决书,我院于2019年9月3日受理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官渡区桔天办公用品经营部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5日书面申请撤回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01执1628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