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南部县老鸦镇情天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川13民初302号
案件名称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南部县老鸦镇情天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0-3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南部县老鸦镇情天超市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川13民初302号 原告: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梅州市江**工业区金利来集团中心。

法定代表人:曾智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猛超,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文胜,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部县老鸦镇情天超市,经营场所四川省南部县老鸦镇街**。

经营者:吴霞,女,汉族,1987年7月17日出生,住址四川省阆中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国龙,男,汉族,1968年11月14日出生,住址四川省南部县。

原告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部县老鸦镇情天超市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该撤诉申请系原告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第三人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