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枣庄新静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河北益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冀01知民初658号
案件名称枣庄新静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河北益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0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枣庄新静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河北益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冀01知民初658号原告:枣庄新静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万洲浙商城****楼****商铺。

法定代表人:宋振江,职务: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金风,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被告:河北益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正定县南牛乡牛,住所地石家庄市正定县南牛乡牛家庄村西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法定代表人:于士彬,职务: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林倩、祖晓彬,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

原告枣庄新静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益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4日立案,原告枣庄新静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枣庄新静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枣庄新静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共计25元,由原告枣庄新静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