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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垣县天宏购物广场、浙江匡迪工贸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豫01知民初833号之一
案件名称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垣县天宏购物广场、浙江匡迪工贸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01知民初833号之一原告安徽省富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长垣县天宏购物广场、浙江匡迪工贸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2日作出(2019)豫01知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

现发现原判决存在部分文字错误,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10页第2行“29000”;

现更正为“2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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