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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武进区邹区洋轩灯饰经营部、许方山侵害商标权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苏0404执3495号
案件名称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武进区邹区洋轩灯饰经营部、许方山侵害商标权执行裁定书
法院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武进区邹区洋轩灯饰经营部;许方山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404执3495号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武进区邹区洋轩灯饰经营部、许方山:申请执行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进区邹区洋轩灯饰经营部、许方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182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本院依法执行到位金额5182元,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至此,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8)苏0404民初292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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