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105执恢716号申请执行人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蔡永元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蔡永元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支付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
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105执恢716号申请执行人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蔡永元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蔡永元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支付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
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