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唯娜丝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浙0110民初9392号
案件名称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唯娜丝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8-0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唯娜丝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浙0110民初9392号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尖沙咀科学馆道**新东海商业中心****。

法定代表人:郑波,公司董事。

委托代理人:邴园庆,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健,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唯娜丝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龙胜社区老村****商会大厦404iv> 法定代表人:邓旺明。

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浙,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法定代表人:张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唯娜丝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纠纷一案中,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6日以双方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行使处分权,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