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佛山市南海简佳铝业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粤73民初1601号
案件名称佛山市南海简佳铝业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08-0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佛山市南海简佳铝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73民初1601号原告:佛山市南海简佳铝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

法定代表人:熊帮鹏。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志伟,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

经营者:叶景超。

本院审理原告佛山市南海简佳铝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其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均在东莞市厚街镇,本案应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管辖,请求移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属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涉案专利为:ZL2015XXXXXXXX.X“中空门的配饰件(门魁8号)”。

佛山市南海简佳铝业有限公司指控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嫌侵权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的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广东省内的专利民事案件。

佛山市南海简佳铝业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广州市楠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左见峰于2017年4月27日在东莞市××街镇涉案商铺购买、提取本案涉嫌侵权的产品并进行公证保全。

可见,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涉嫌在东莞市销售侵权产品,即被诉侵权行为实施地在广东省,故本院依法对本案有管辖权。

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以其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在东莞市××街镇为由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应予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被告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本案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由被告东莞市厚街协城五金店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