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苏0981执1330号申请执行人:上海网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黄锋,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东台市台城红色动力新网友网吧,住所地东台市。
投资人:崔焕明。
申请执行人上海网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台市台城红色动力新网友网吧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3日作出的(2019)苏09民初31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被执行人东台市台城红色动力新网友网吧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东台市台城红色动力新网友网吧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股权、基金份额等人民币33700元;
或扣留、提取其在有关单位的同等数额的收入;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