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杨聪辉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5)济民三初字第957号
案件名称杨聪辉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06-0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杨聪辉,济南高强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瑞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济民三初字第957号原告杨聪辉,男,1962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

委托代理人陈颖艳,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曾添辉,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高强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王智勇,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厉辉,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瑞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尚毅,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聪辉与被告济南高强标准件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瑞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杨聪辉于2016年5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杨聪辉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杨聪辉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原告杨聪辉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