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214执1205号无锡小天鹅电气有限公司:田春喜、买超:关于无锡小天鹅电气有限公司与田春喜、买超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无锡小天鹅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标的金额为81912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无锡小天鹅电气有限公司收到田春喜支付的60000元后向本院申请本案做结案处理。
至此,无锡小天鹅电气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214民初429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对田春喜、买超已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均予以解除,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