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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临沂市某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鲁1302民初10028号
案件名称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临沂市某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6-0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临沂市某商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鲁1302民初10028号原告: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二路309号13栋2层206号。

法定代表人:官毅,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侯闫颖,北京市正平(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临沂市某商店。

经营者:仝某。

原告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临沂市某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于2021年6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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