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粤0106民初20607号原告:广东星辉天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23号5530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P。
法定代表人:陈创煌。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欢,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梓楠,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千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2803-2810B117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6。
法定代表人:田晓磊。
被告:广州慧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2号西座507自编B05-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8R。
法定代表人:莫仁平。
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B。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原告广东星辉天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千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慧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
原告广东星辉天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广东星辉天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