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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启友与泰安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鲁01知民初601号
案件名称熊启友与泰安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7-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熊启友;泰安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专利权权属纠纷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鲁01知民初601号原告:熊启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飞,浙江专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泰安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原告熊启友与被告泰安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7日立案。

原告熊启友在立案后明确表示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并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熊启友撤回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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