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沪0104民初18422号原告:克里斯提·鲁布托(ChristianLouboutin),男,1963年1月7日出生,住法兰西共和国巴黎。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雅超,广东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佳佳,广东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双双,男,1990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枣阳市。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朱健翀。
原告克里斯提·鲁布托与被告王双双、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
原告克里斯提·鲁布托以与被告王双双达成和解且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表示不再缴纳本案诉讼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克里斯提·鲁布托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王莉莎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书记员 邝梦佳附:相关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