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1执74号孔玮江苏源道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孔玮与江苏源道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该案(2018)苏01民初321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江苏源道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孔玮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从江苏源道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高邮支行账户划扣109815元。
其中,108291元汇入孔玮账户,本院收取执行费1524元。
至此,本案己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