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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元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323执439号
案件名称王明元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3-1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王明元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鲁0323执439号被执行人:王明元,男,1979年4月5日出生,住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

本院在执行王明元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罚金一案(2020)鲁0323执439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明元已按沂源县人民法院(2019)鲁0323刑初341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应予以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20)鲁0323执439号案件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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