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辽0203民初1639号申请人:大连东海金控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敬贤街26号。
法定代表人:班显杨,系总经理。
被申请人:傲娇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25号8号楼9层903。
法定代表人:郭阳,系总经理。
被申请人:熠耀星空(北京)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25号8号楼9层903。
法定代表人:郭阳,系总经理。
本院受理大连东海金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傲娇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熠耀星空(北京)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申请人大连东海金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傲娇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熠耀星空(北京)文化娱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8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提供担保赔偿责任。
本院经审查为,申请人大连东海金控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傲娇网(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熠耀星空(北京)文化娱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8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