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01执194号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张景州: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与张景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25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300元,其中,本金7250元,执行费50元。
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
本院已于2020年4月9日将该款转付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
至此,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1知民初6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豫01执194号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张景州: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与张景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25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300元,其中,本金7250元,执行费50元。
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
本院已于2020年4月9日将该款转付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
至此,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1知民初6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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